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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 第7号)
(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    作者: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   发布时间: 2018-06-22  )

  为保障婴幼儿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风险评估结论,现制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为0.06mg/kg,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