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0日,我委组织召开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产品与规范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检验方法与规程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着重对2018年征集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进行专家论证。审评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委员、单位委员代表、秘书处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18年我委向社会各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征集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17项。会前,委食品处组织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省疾控中心)及有关专家对立项建议进行了初步梳理,特别是对于地方反映比较急迫的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专门与监管部门、行业企业进行了对接讨论。本次会议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与会专家根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原则,本着对公众健康、对产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立项建议逐项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分析,科学严谨地形成论证意见,为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智力支持。此外,根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动态清理的原则,本次会议还对我省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审查清理。
食安小标准,民生大实事。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首位,食品安全标准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防止加工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污染,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监管部门实现科学监管、鼓励形成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格局提供重要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截至目前,立足于我省地方食品特点和产业发展需求,兼顾食品安全监管需要,我委已发布火腿生产卫生规范、现榨果蔬汁等8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