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函〔2018〕77号
省经信委、农业厅、林业厅、食品药品监管局、海洋与渔业局,各市卫生计生委(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我委公开向社会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征集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根据各方意见建议,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专业分委会论证,并征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意见,我委拟定了《2018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书面方式反馈我委(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详细写明本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709395
传 真:0571-87709146
附件:1.
2018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docx
2.
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意见反馈表.docx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9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